close

根據蘋果日報與自由時報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媒體工作者馮光遠指他與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告馮光遠加重誹謗等罪,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今天維持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馮光遠一審無罪原判決,馮光遠無罪定讞。高等法院認為馮光遠用詞雖尖酸刻薄,但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非影射馬英九、金溥聰性傾向,判馮光遠無罪定讞。
B0835F016A327C1B
arrow
arrow

    ko0c8m6m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